TIME:2021-06-23 浏览:909
6月23日,越秀地产发布与越秀服务全球发售有关的香港包销协议及国际包销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据公告显示,2020年12月1日,越秀地产(作为越秀服务的控股股东)及越秀融资就建议分拆及全球发售订立保荐人协议。2021年6月14日,越秀地产、越秀服务(作为发行人)、越秀融资(作为联席保荐人之一)及越秀证券(作为联席代表之一)等就香港公开发售订立香港包销协议。
6月22日,越秀地产、越秀服务、越秀融资及越秀证券等就国际发售订立国际包销协议。
越秀融资及越秀证券均为越秀企业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而越秀企业则为广州越秀的全资附属公司。
另悉,越秀融资为联席保荐人之一,而越秀证券为全球发售的联席代表、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联席牵头经办人、香港包销商及国际包销商之一。
全球发售包括于香港初步公开发售3696.6万股越秀服务股份(可予重新分配),相当于根据全球发售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总数约10%;及初步国际发售3.33亿股越秀服务股份(包括优先发售项下的3695万股预留股份),相当于根据全球发售初步可供认购发售股份总数约90%。
保荐人协议的主要条款为于2020年12月1日,越秀地产与越秀融资订立保荐人协议,据此,越秀融资同意就建议分拆及全球发售作为联席保荐人之一。越秀融资于保荐人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下应付保荐费将为30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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