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2021-07-09 浏览:1008
7月8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的通知》意见建议的公告。
据了解,通知的主要内容有:
一、设置交付样板间。规定了企业应按出让合同约定的装修标准,在预售方案中列出主要材料、设备清单;在预售商品住房前,应当按规划图纸和预售方案明确的户型、尺寸、标准、工艺设置交付样板间,并在交付样板间内布置工艺样板区。
二、规范销售推广。规定企业在制作各类销售宣传材料时,项目范围内展示内容应当与规划许可内容一致,项目以外应与现状保持一致;应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项目不利因素。
三、交付前房屋质量查验。参考其他城市经验做法(上海、杭州、宁波、温州),规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企业应在竣工验收前开展不少于2次的“工地开放日”,组织购房人进入工程现场了解项目实地情况,对购房人提出的意见或建议,企业应维修整改并反馈购房人。鼓励通过在线视频向购房人实时展示施工进度。
四、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加强销售管理,对热销项目(客源/户数超过3的),要在区住建部门指导下,公证摇号优先面向无房家庭、属地家庭、周边企事业单位员工家庭出售。
另悉,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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