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2021-07-14 浏览:984
7月13日,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参股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
据了解,格力地产于2021年7月13日收到科华生物转来的SDV20210578<关于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书>(2018.6.8)争议仲裁案仲裁通知》及其附件《仲裁申请书》(落款时间为2021年7月5日)、《申请人关于变更仲裁请求的申请》(落款时间为2021年7月9日)等文件,申请人彭年才、李明、苗保刚、西安昱景同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其与科华生物于2018年6月8日签订的《投资协议书》所引起的争议提起了仲裁。
根据落款时间为2021年7月5日的《仲裁申请书》,四申请人认为:其与科华生物于2018年6月8日签订的《投资协议书》第10.2条约定,四申请人于2021年度内有权要求科华生物受让其届时持有的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各38%股权。届时天隆公司的整体估值以下列两者孰高为准:90000万元,或天隆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5倍。因此,四申请人向上海贸仲委提出仲裁。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已受理,尚未开庭。其中,仲裁申请金额10,504,339,104.91元及违约金、仲裁费用、律师费等。
格力地产对科华生物采用权益法计量,但本次参股公司仲裁案件尚未开庭,目前无法判断案件对格力地产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科华生物正在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积极做好各项仲裁准备工作,维护科华生物合法权益。
格力地产表示,子公司珠海保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持有的科华生物18.63%股份转让给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事宜尚在办理过程中,仲裁涉及的是科华生物的收购事项,不会对科华生物的股权变动产生限制,仲裁事项不会对科华生物股份转让交易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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