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

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新粤物业8.5万元银行存款被裁定冻结

发布时间:2021-08-23 浏览:1219

           8月23日,广东新粤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粤物业”)新增1则裁判文书,案号为(2021)湘1002执保560号。

  该裁判文书显示,申请人郴州市湘南福邸小区业主委员会因与被申请人新粤物业、新粤物业有限公司、新粤物业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郴州市湘南福邸小区业主委员会于2021年7月30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新粤物业、新粤物业有限公司、新粤物业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银行存款85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申请人郴州市湘南福邸小区业主委员会提供保单为该案财产保全担保。

  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郴州市湘南福邸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其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新粤物业、新粤物业有限公司、新粤物业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银行存款85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据了解,新粤物业成立于1999年7月7日,注册资本1亿元,法人代表为张伟,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等。目前,其大股东为张伟,持股99%。

  据查阅,新粤物业曾涉及法律诉讼349起,司法案件450起。裁判文书统计分析显示,其所涉及的民事案件中,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最多,为303起。

  新粤物业对外投资共有17家公司,包括:新粤物业(北京)有限公司、中山市博发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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