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01 浏览:1011
10月29日,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地物业”)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5.8万元。案号为(2021)粤0304执35751号。
企查查显示,金地物业曾涉司法案件715起。该企业有裁判文书记录445条,案件总金额为1967.65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29.95%,涉案案由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
另悉,金地物业成立于1993年3月1日,法定代表人为姚平,注册资本2亿元,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物业管理顾问,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信息咨询等。该公司由金地集团(600383.SH)持股99.75%,东莞市金地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0.25%。
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