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2021-11-22 浏览:1074
11月22日, 北京城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建物业”)新增1份裁判文书。案由系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为北京苏宏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宏远科技”),被告为城建物业。案件案号为(2021)京0108民初21606号。
案件起因系2016年起,苏宏远科技陆续为城建物业供应五金建材等货物,2019年1月底,经双方结算,城建物业尚拖欠苏宏远科技货款4333500元,双方就此签署《货款结算协议》,城建物业在协议中承诺2019年3月20日前支付3567800元,2019年5月1日结清765700元。此后城建物业公司未依约付款。
法院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案中,现有证据显示苏宏远科技已经依约交付货物,而城建物业尚拖欠货款若干,苏宏远科技请求其支付拖欠的货款具备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城建物业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苏宏远科技支付货款433.35万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上述款项中356.78万元自2019年3月20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的利息,剩余76.57万元自2019年5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的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上述433.35万元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的利息。
企查查显示,城建物业成立于2000年7月19日,注册资本为2160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为罗守志,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出租写字间、维修设备等。目前,其大股东为罗守志,持股19.9%;北京城建燕远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陆金圣等17名自然人持股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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