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2021-01-26 浏览:986
1月25日,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公司所有者应占溢利(未包含投资物业的公平值收益)将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约40%至50%的下降。
据了解,主要由于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因房地产市场调控等原因,导致中国金茂及集团的部分联营及合营企业项目售价不及预期,需计提发展中物业、持作出售物业减值所致。
不计减值因素,中国金茂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物业交付结算收入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约40%至50%的大幅增长。
中国金茂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累计取得签约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2311亿元,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亦有43.7%的大幅增长。
中国金茂表示,董事会对集团的长期发展保持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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