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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泰股份被昌吉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近300万元

TIME:2022-01-24 浏览:954

1月24日消息,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泰股份”)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297.59万元。案件立案日期为2022年1月22日,案件案号为(2022)新2301执2405号。

企查查显示,维泰股份成立于2001年11月30日,注册资本3.6亿元,法人代表为张爱平。目前,维泰股份的大股东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1.84%。后者大股东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99.3%。

目前,该公司对外有26家投资企业,包括:新疆维泰园区运营有限公司、新疆维泰置业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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