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

重庆公共住房开发建设状告新鸥鹏物业,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2-03-25 浏览:948

月25日,重庆新鸥鹏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鸥鹏物业”)新增1则开庭公告,案由系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原告为重庆市公共住房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公共住房开发建设”),被告为新鸥鹏物业。案件案号为(2021)渝0106民初11310号,该案件将于2022年3月29日开庭审理。

  企查查显示,重庆公共住房开发建设成立于2010年2月26日,法定代表人为吴自力。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从事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的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等。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该公司股份100%。

  新鸥鹏物业则成立于1998年6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王小军。公司注册资本1.03亿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园林绿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等。重庆新鸥鹏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该公司股份100%。

  新鸥鹏物业曾涉司法案件772起,该企业有裁判文书记录766条,案件总金额为2166.8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7.97%,涉案案由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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