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2021-03-08 浏览:991
3月7日晚间,卓悦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于2021年3月5日(交易时段后),集团就建议出售事项订立两份意向书。
据了解,卓悦控股对物业进行的建议出售,可透过由傲林向买方直接转让物业的业权或透过向买方出售Apex Centric或傲林的全部已发行股本的方式完成(视乎情况而定)。
公告显示,该物业((即卓悦集团中心)位于香港新界荃湾横窝仔街36-42及44-50号,由傲林拥有及持有。
于公布日期,建议出售的代价的最新数据不少于8亿港元,代价仍在协商中且将于就建议出售事项订立最终协议后发布的进一步公布中披露。
此外,根据建议出售事项完成后的建议租回安排,买方(作为业主)会将物业租回予卓悦控股(作为租户),租期为三年。
卓悦控股强调,两份意向书均不具法律约束力且并非独家意向书。于公布日期,并无就建议出售事项订立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並表示,买方的身份将于就建议出售事项订立最终协议后发布的进一步公布中确定。
卓悦控股称,建议出售事项使公司能够变现并按公平的市场价值体现物业的价值。公司自建议出售事项收取的所得款项净额将加强本公司的现金流及提升本公司的营运资金状况,以便重新分配用于业务发展的资源,包括全球的零售商店及电商公共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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