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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仁文建设违约 债权人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程序

TIME:2022-10-12 浏览:593

10月11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长城国富置业有限公司通过《福建日报》联合发布“福建仁文建设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公告债权主债务人为福建仁文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仁文”),担保方式为抵押、质押、保证担保。

观点新媒体从公告获悉,本债权以担保人厦门仁文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仁文”)位于厦门同安区“金帝·中洲滨海城”B1-7和B1-9子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后续新增在建工程(如有)、B1-3和B1-10子地块商铺10间以及地下车位589个设定抵押担保;并由厦门仁文、福建金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帝集团”)和李雄虎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同时以福建仁文、金帝集团、厦门仁文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仁文贸易”)三个股东持有的厦门仁文100%股权及其派生股权和相应权益设定质押担保。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曾于2013年作出《民事调解书》(〔2013〕闽民初字第10号),依法确认了本债权的合法有效性。2015年,本债权案件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2015〕厦执字第274号)。

本债权于2019年12月进入执行和解程序,各方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原《民事调解书》项下截至2019年12月19日的剩余债权152948.95万元按66500.00万元进行和解,分期支付。

截至2022年6月20日,被执行人已支付和解金额41000万元,支付资金占用费9908.87万元,剩余待支付和解本金25500万元,资金占用费1844.54万元,滞纳金97.06万元。

目前,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相关《执行和解协议》项下义务,已构成违约,债权人已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程序,并申请按原《民事调解书》确认的债权金额进行受偿,恢复执行的债权总额需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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