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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骏集团旗下项目因广告虚假宣传遭行政处罚4049元

TIME:2022-10-25 浏览:684

10月25日,北京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行政处罚0.404944万元。

中骏集团旗下项目因广告虚假宣

  违法事实为当事人北京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西山天璟项目商铺位置悬挂户外广告牌七块“臻稀现铺错过再无建筑面积约500-700㎡旺铺在售”“瞰山楼王收官在即建筑面积约117㎡现房大四居”“鎏金现铺人气鼎盛大面宽-短进深-稳收益-可餐饮”“门城核芯醇熟大盘建筑面积约117㎡现房大四居”,其中“现房大四居”经当事人承认不属实。“鎏金现铺人气鼎盛大面宽-短进深-稳收益-可餐饮”及当事人西山天璟项目售楼处易拉宝存在“稀缺现铺一铺多盈高回报率现铺兑现规划合理客流稳定商业聚集品牌加持”等字样。当事人作为广告主,就项目住宅部分和商铺部分分别与北京盛芳艺都广告制作有限公司签订《户外广告发布合同》2份,其中涉及住宅内容的广告牌3块广告费432.48元,涉及商铺内容的广告牌4块及易拉宝一块广告费688元。上述广告内容均由当事人提供设计稿,北京盛芳艺都广告制作有限公司负责制作及发布。决定机关为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日期为2022-10-19。

  据悉,北京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03-04,法定代表人为张伟,注册资本为4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等。公司大股东为北京泰达和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9%,北京泰达和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由上海中骏置业有限公司持股100%。

  据企查查,北京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及司法案14起,共11个风险关系对象,共19条裁判文书,共11条开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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