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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6月12日起停牌并终止上市

TIME:2023-06-12 浏览:576

6月11日,阳光城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ST阳光城于2023年6月7日、6月8日及6月9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ST阳光城表示,经公司自我核查并书面函询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上述关联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此外,ST阳光城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截至2023年6月9日,阳光城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均低于1元/股,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的交易类强制退市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3年6月12日(周一)开市起停牌,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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