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频道

省长要求:我们将与房地产决裂!

发布时间:2021-08-31 浏览:1402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发布会上,中共海南省委书记在介绍相关建设进展时强调,海南严格控制房地产,不能外面想要多少就建多少,海南土地有限,不做房地产加工厂。

中共海南省委书记:我们严格的控制房地产,就是海南的房地产不是外面想要多少就建设多少,成为房地产的加工厂,我们土地是有限的,而且历史上也有过教训,所以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方面,不能是单一的。


海南与房产“正式决裂”


中国40年改开史上,唯一一次房地产泡沫破灭,便发生在海南,至今仍令人心有余悸。
进入“房住不炒”新时代后,国家去杠杆、严调控的背景下,海南的房地产形势也在起变化:
2016年2月26日,海南省政府发布相关文件,对住宅库存消化期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市县暂停办理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审批和新建商品住宅项目规划报建审批。

2017年4月14日,暂停向在海南已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宅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宅,暂停向购买第3套及以上商品住宅的居民家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2017年9月22日,除国家和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民生项目和重点海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外,严禁围填海。

2017年9月29日,全面停止审批建筑面积100㎡及以下的新建商品住宅。

2018年3月31日,非海南省户籍家庭只能买1套住房,且首付不得低于七成、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在限购区域买房须提供5年以上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并永久停止四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开发新建外销房地产项目,被业内称为“史上最严楼市调控政策”。


海南省长定调:海南全省发展大健康,“康养小镇”即将风靡海南!


海南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健康产业发展相关工作。他指出,要把健康产业作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优先发展的产业,全力以赴加快推进,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会议听取了海南省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围绕产业发展思路、区域布局、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制度创新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讨论。


在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后,沈晓明指出,在建设全岛自贸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贸港背景下,健康产业在海南产业布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将其打造成为海南支柱产业,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全省人民的健康水平。


沈晓明强调,发展健康产业首先要理清思路。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战略定位是“三区一中心”,这也是我省发展健康产业的依据,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发展健康产业的最重要资源,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是发展健康产业的路径,完善海上救援体系、服务南海是海南健康产业发展题中应有之义。在推进海南自贸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贸港建设中,要把健康产业放在优先发展地位,把改革开放作为基本手段,把体现海南特色作为基本要求。

沈晓明指出,发展好健康产业,必须准确把握其内涵,制订针对性强、可操作的发展规划。他分别从第一、第二、第三产业3个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第一产业主要是发展与健康相关的农业。其中,南药种植要做好规划、扩大规模、制定规范标准;海洋生物是海南未来药物发展的方向。第二产业主要是发展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发展生物制药、医疗器械、保健品等产业。第三产业主要是发展医疗服务业和康养服务业。

沈晓明要求,要充分利用海南独特的气候优势和温泉等资源优势,把气候治疗和特殊治疗作为重点发展领域,确定一批健康产业重点发展项目,积极探索创新,走出具有海南特色的健康产业发展道路。


海南省领导王路、史贻云,海南省政府秘书长倪强等出席会议。


海南省健康产业发展规划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

健康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琼府〔1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已经七届省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海南省人民政府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召开“以发展‘共享农庄’为抓手建设田园综合体和美丽乡村”推进会。

中共海南省委副书记李军指出,以发展“共享农庄”为抓手建设田园综合体和美丽乡村,是解决农产品滞销和价格波动、美丽乡村建设缺少商业模式和持续运营能力、乡村旅游产品单一和水平较低、贫困户持续稳定脱贫致富、农耕文化传承等问题的有效举措。国家和省级层面近期出台的一系列政策为发展“共享农庄”提供了政策支持,中共海南省委书记刘赐贵、海南省长沈晓明就“共享农庄”作为美丽海南百镇千村建设一个抓手先行试点、结合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推进等提出明确要求,各市县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积极实施。

未来5年,养生旅游的市场规模将呈快速增长态势,年复合增长率有望达到20%。养生旅游作为大健康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复合型产业,值得投资者重点关注。为了推动康养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一、建设原则


1、逢建必报不能超过三层
坚持规划管控。强化农庄民宿(客栈)建设的体量、高度和风貌管控,民宿(客栈)不能超过三层,充分体现海南地域特色。严禁以农庄建设为名违法违规开发房地产或建私人庄园会所。

2、基础条件好的村庄、农场先行试点
坚持资源共享。把农庄建设与全域旅游、百镇千村建设以及休闲农业示范点、乡村旅游示范点、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相结合,统筹推进。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的村庄、农场等先行试点。

3、优先在贫困村发展“共享农庄”
坚持助力脱贫。把发展“共享农庄”和脱贫攻坚紧密结合起来,优先在自然环境良好的贫困村特别是少数民族贫困村发展“共享农庄”,形成贫困户与经营主体利益共同体, 通过土地入股、出租、在农庄务工等方式增加贫困户收入。探索运用“共享农庄”理念开展生态移民扶贫。

二、建设内容


5种类型的“共享农庄”

1、产品订制型
对消费者认养的农作物建立档案,严格按照约定标准进行生产。产品成熟后,按照消费者的要求既可配送到指定地点,也可进行代销,将销售收入返还消费者。鼓励省外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菜篮子集团、酒店、企业、学校等在海南省投资“共享农庄”。

2、休闲养生型
鼓励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以出租、合作等方式发展特色民宿客栈,吸引消费者特别是“候鸟”前往农庄休闲养生度假。打造“民宿+农地”休闲养生产品,把经营权租赁给“候鸟”人群、城市居民,用于农业生产或农事体验。

3、投资回报型
消费者及投资主体通过众筹等方式募集资金用于发展“共享农庄”,农庄为消费者及投资者提供农资供应、技术指导、托管代种代养、产品销售等配套服务,消费者及投资者按约定获得实物或投资收益回报。

4、扶贫济困型
引导消费者及投资主体与贫困村或贫困户直接对接,消费者认养贫困户的农作物或者承租贫困户的农地、农房,贫困户通过出租土地、房产或以土地、房产入股获得财产性收入以及通过打理农庄获得务工收入,实现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

5、文化创意型
立足特色资源,吸引各类艺术家、创客利用品牌设计、故事挖掘、艺术再造、农业科普等文创艺术方式,打造特色农庄。

加强“共享农庄”基础设施建设
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完善农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完善物流体系建设,推进快递下乡工程。提升旅游功能,完善农庄及周边的道路、景观、旅游厕所、生态停车场、污水处理、标识标牌等设施,实现农庄景区化。

打造标准化“共享农庄”品牌
建立健全“共享农庄”标准体系,并进行认证。为消费者提供绿色、优质、安全的农产品。支持农庄建立农业物联网系统和可视化监控系统,实行全程可视化生产。

开展“共享农庄”专项营销
设计全省统一的“共享农庄”品牌形象,公开遴选专业营销公司,开展推介,打造“共享农庄”品牌。

搭建“共享农庄”网络平台
经认证的“共享农庄”可进入省级平台,参与省级平台组织的集中宣传营销活动,并在平台上发布产品。


三、开发模式


1、整村综合开发模式
由企业或农民合作社对整村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利用村庄空闲地等建设民宿和其他相应设施,民宿可以出租,民宿的全部或部分经营权、股权可转让;将整村农用地进行统一规模化生产经营,消费者可以租赁农用地经营权或认养农作物,企业或农民合作社为消费者提供系列服务。

2、村庄农房改造升级开发模式
由企业或农民合作社将村庄现有房屋进行改造升级,其房屋可以出租。将村庄部分农用地进行统一生产经营,消费者可以租赁农用地经营权或认养农作物,企业或农民合作社为消费者提供系列服务。

3、基地开发模式
企业或农民合作社利用农业基地内农业附属设施用地等建设管理用房,或利用基地已有的建设用地建设民宿,民宿可以出租,民宿的全部或部分经营权、股权可以转让。消费者可以租赁农用地经营权或认养农作物,企业或农民合作社为消费者提供系列服务。

四、扶持政策


1、发展“共享农庄”财政支出优先保障
完善财政支持政策。积极创新财政投入使用方式,探索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采取先建后补、贷款贴息、贷款担保等方式支持发展“共享农庄”。

2、拓宽抵押物范围积极向农庄发放贷款
创新金融保险政策。拓宽抵(质)押物范围,积极开展存货抵押、订单抵押、畜禽产品抵押等创新业务,向资信情况良好的农庄积极发放信用贷款等。

3、鼓励文昌利用土地试点“共享农庄”
落实用地政策。鼓励文昌市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政策发展“共享农庄”,取得经验后适当在全省推广。
 
4、对“共享农庄”基础设施项目给予奖补
鼓励市民下乡参与建设“共享农庄”。对以租赁合作方式利用空闲农房建设“共享农庄”的,由市县政府给予奖补。对发展“共享农庄”中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给予奖补等。

图片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

推荐新闻

X

扫一扫

  关注微信公众号

FUZ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