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

空置房该不该“停收物业费”?2021起,新规下统统“这样”处理

发布时间:2021-07-04 浏览:1025

近日一篇名为“空置住房该不该收取物业费”的文章在网上引发热议,双方争论人数各持己见,几乎旗鼓相当。其中有位业主将自己的亲身经历写在了评论区,由于住房出现一些问题(在物业管理范畴之内)需要协调物业帮助解决,但物业却是一拖再拖,一再的将责任推卸给开发商和居委会,结果事情处理两年半一直没有结果。

正因物业这种收费不办事的行为,使得这位业主不再缴纳物业费,并且房屋一直处于空置状态,虽然物业费一直在缴纳,但物业服务却半点都没有享受到。业主要求除非协调解决问题,不然以后的物业费将不再缴纳。但物业却这样认为,服不服务是我的事,但根据合同约定,业主必须缴纳物业费。

随着住房服务业的不断发展,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目前物业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难题:

1、缺乏统一的收费标准要求,收费不公开透明化且存在乱收费行为;

2、物业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划分公共区域用以牟利;

3、物业与业主之间的身份转变,物业由服务者摇身一变成为小区“主任”,正如上述业主所遇到问题,只收钱不办事。

俗话说“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原本双方本是服务于被服务的关系,但部分物业却混淆了这一概念,所以近几年呼吁取消物业的呼声越来越高。

物业费由此可能会全面取消吗?

其中在半月谈中有位专家曾提到,物业管理在没有找到很好的替代之前几乎不可能取消,物业目前仍有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我们不可否认的是,有些物业公司的服务管理水平仍让大家赞不绝口,例如万科物业等,所以我们并不应该以偏概全。其中在2021年1月1日新颁布的《民法典》中业主被赋予了新的权力。其中的大致意思是,业主有权利自行对小区内建筑及附属设施进行管理,同样也可以聘请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来进行管理。且更换物业需要遵循“一票否决”的原则,要求必须2/3的业主参加且同意人数必须在1/2以上。

其实从颁布的新规中我们不难发现,国家其实已经开始注意到物业管理服务业所浮现出的弊端,所以国家对此变得也越来越严格。


针对上文中这位业主所面临的困难,许多人都在讨论,空置房究竟该不该收取物业费呢?

一部分人认为,尽管房屋一直处于控制状态,可依然享受着物业提供的相关服务 ,例如楼道定时打扫清理垃圾等,清洁工并没有因为房屋处于空置状态而拒绝打扫,所以有相当一部分人仍支持缴纳物业费。同样对于空置房屋也有呼吁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他们认为物业本就属于公共性服务,房屋已经建好摆在那,即便是无人购买,物业照样会派人定期打扫,所以不缴纳也于情于理。

其实这一问题在2021年新颁布的《民法典》中同样有规定,统统“这样”处理

其中民法典中所规定的大致意思是,业主按照合同约定不得以未接受或无需接受为由,拒绝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物业费,前提是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已经对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众所周知,空置房多数会出现在炒房客以及投资者这类业主手中,所以说收取物业费还是相当有必要的。同样也有父母为孩子早早置办好房产的这类情况,毕竟这种情况只是少数,更何况父母也可以提前搬进去自己用来居住。

对于目前的炒房客而言,知名房产专家冯仑曾讲过,如今的房产在扣除折旧以及各种成本后,房价涨幅必须达到9%以上才会盈利。随着近年来调控加码不断,房价正在逐渐趋于平稳,据有关数据统计,截止至2020年,我国房价涨幅率为9.3%,而物业费作为炒房客重要的成本支出项,如今已经越来越严格和受重视。如果物业费按照3元/平记取,一套150平的房产每年的物业费为5400元,对于囤有大量住房的炒房客而言,将会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民法典》中所涵盖的内容几乎可以用包罗万象来形容,当然对于楼市也不例外。也有部分专家认为,应该将刚需业主与炒房客区分开来,针对炒房客采取多收取物业费等措施,不断增加其支出成本。

你认为空置房该不该收取物业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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